市委编办三点发力 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档升级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督查处 发布日期:2024-07-31 10:52 浏览次数:

市委编办围绕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效能、贯彻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在“全、融、用”上三点发力,从严从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力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档升级。

一、致力于“全”,确保督查体系更完善。加大预防教育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纳入市委、各部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强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出台《泰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泰州市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对贯彻中央、省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作出本土化、具体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泰州日报》和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刊登机构编制纪律教育宣传信息和视频,梳理汇总中央、省级、市级17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文件及9个机构编制典型案例,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法规制度和典型案例汇编》,纳入干部培训秋季主体班次选学科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

二、立足于“融”,实现督查途径更多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形成以实名制管理平台为基础,空编使用申请、人员经费审核等业务为抓手,从平台数据看部门(单位)运行情况“行不行”的良性互动,重在夯实管理基础、防患于未然。针对本轮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前移督查关口,与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在公务员招录、名校优生、军转干部安置等事项上,进一步科学合理使用编制资源。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市委编办督查处参与业务处室关于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的调研论证,实现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同频同步。挖掘机构编制督查新动能,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派员参与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三、着眼于“用”,促进督查举措更科学。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为牵引,聚焦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统筹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机构改革执行情况等专项评估,创设包含3项基础指标、5项核心指标和N项共性指标的9方面“3+5+N”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本年度选取3家部门(单位),全市各级编办同步开展,实现跨地域同行业同领域比较式评估。将评估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推进化解难点更精准、资源配置更高效、分析研判更科学。落实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纳入每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内容,推动排查工作常态化开展,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加大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机构编制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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