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454家事业单位法人已完成2019年度的报告公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从国家登记系统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3家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核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核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核查时间和地点 8月第三、四周(17日至28日),分赴各抽查对象,实地核查。 二、核查对象 已被抽取的全部13家事业单位法人(其中市林政资源管理站7月23日办理完注销手续,不再对其核查),具体名单如下:
1.泰州市防雷减灾中心 2.泰州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4.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5.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 6.泰州市国家秘密载体销毁中心 7.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畜牧兽医站 9.泰州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10.江苏省泰州市航道管理处 11.泰州日报社 12.泰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核查内容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3.资产损益情况; 4.从业人员情况; 5.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6.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8.其它相关事项。 对上述内容采用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核查表》的形式对标核查。 四、核查方式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公场地、开展资料核查等方式。对核查结果,形成相关记录。 拟安排如下: 时 间 | 核查内容 | 备 注 | 第一步骤 | 听取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情况报告 |
| 第二步骤 | 审阅相关台账资料 |
| 第三步骤 | 查看办公场地 |
| 第四步骤 | 宣布核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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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本办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采用随机方式,由法规处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核查对象之间进行随机抽签,并确定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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