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事业单位法人2019年度公示信息“双随机”实地核查方案公告
信息来源:市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0-08-17 16:26 浏览次数:

 市属454家事业单位法人已完成2019年度的报告公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从国家登记系统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3家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核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核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核查时间和地点
   8月第三、四周(17日至28日),分赴各抽查对象,实地核查。
   二、核查对象
   已被抽取的全部13家事业单位法人(其中市林政资源管理站7月23日办理完注销手续,不再对其核查),具体名单如下:

 1.泰州市防雷减灾中心

 2.泰州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3.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4.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5.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小学

 6.泰州市国家秘密载体销毁中心

 7.泰州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畜牧兽医站

 9.泰州市银行电子结算中心

 10.江苏省泰州市航道管理处

 11.泰州日报社

 12.泰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核查内容 

   1.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3.资产损益情况;

   4.从业人员情况;

   5.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6.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8.其它相关事项。

   对上述内容采用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核查表》的形式对标核查。
   四、核查方式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公场地、开展资料核查等方式。对核查结果,形成相关记录。
   拟安排如下:

 

 

核查内容

 

第一步骤

听取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情况报告


第二步骤

审阅相关台账资料


第三步骤

查看办公场地


第四步骤

宣布核查结果


         五、核查人员及分组安排
   本办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采用随机方式,由法规处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核查对象之间进行随机抽签,并确定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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