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委编办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始终秉持“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与机构编制主责主业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聚焦制度建设、普法提质等重点环节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部门法治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统筹,系统夯实法治建设组织与制度基础。严格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强化全办人员法治意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及牵头责任处室。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机构编制业务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1次法治建设工作,灵活运用主任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细化工作要求。按照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全年共研究制定《市委编办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市委编办2025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等6份配套文件,对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处室和个人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三是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主任办公会集体研讨,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核机制,强化与部门法律顾问的协同配合,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合作项目洽谈及协助起草或修改重要法律文书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履职服务能力和效果,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合法合规。 (二)坚持全面覆盖,切实抓牢学法普法执法等关键实践。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关键在于将法治理念落实到尊法、学法、普法、守法、用法等各个环节,以有力举措激发法治理念实践效力。一是深化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完成学法考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年度共性学法内容,并结合分管领域确定个性化学法重点,确保每人每月至少学习两部法律法规。邀请省委编办专家为全办干部作机构编制法规刚性约束专题辅导,选派法规处工作人员参加省委编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专项培训,组织法规处、登记处工作人员参加2025年全市行政执法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班,切实增强全办人员法治意识与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市委编办2025年度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办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及考试达标率均为100%。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提质增效。抓细抓实“民法典活动月”“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每月普法班车”“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线上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相关法治信息,线下积极组织志愿队伍多次赴育才社区、莲花社区、东谢社区、龙凤家园等地开展志愿普法活动,实现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相关工作获得基层群众高度好评。联合市红十字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以“依法履职尽责 共建法治社会”“把握法治新动态 赋能工作新实践”等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2期,重点学习《泰州市献血条例》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新修订法律要点。深化“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刊印2025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法规制度和典型案例汇编》,全年累计发放200余册,并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对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纳入市委、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春秋两季领导干部主体班次课程;同时定期报送并在门户网站更新典型案例,鼓励办内同志积极创作“民法典宣传手册”“依法治编”等法治文化作品,营造浓厚机关法治氛围。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机构编制管理综合评估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均采取“双随机”方式,按照分类选取、随机抽查的原则,以规定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核查人员,经培训后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6加单位开展综合评估,赴市电化教育馆、市博物馆等15家事业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深入了解抽查单位履职和业务开展情况。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中,执法人员主动亮证,全过程音像记录,如实填写核查文书,当场反馈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做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切实以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推动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四是紧扣省级试点,促进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以全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观测试点收官为契机,在探索“立法+用法+守法”全链条普法新模式基础上,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总结形成《泰州市教师编制周转制度观测情况报告》等2篇优秀案例,创新编制涵盖五大模块22项规范的法规制度标准化手册,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有效落实,持续放大制度实施效能。 (三)坚持深度融合,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服务发展大局。机构编制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一年来,围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我办坚持将法治建设要求深度融入机构编制业务全过程,切实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支撑。一是全面发布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明确全市88个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平均115项、配合履职事项平均73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平均109项,健全“吹哨报到”联动机制,推动清单与“12345”工单、考核考评有效衔接,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圆满收官经济发达镇改革,全市6家试点镇(培育镇)高标准通过省级专项评估,我市成为全省二类地区唯一连续三年全面达标的设区市,黄桥镇获省专项奖励1000万元,新桥、九龙、溱潼3个镇创成省级经济发达镇,镇域发展能级实现整体跃升,相关工作入选全市年度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其他部分内容略)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在市委依法治市委的领导和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普法方式相对单一等问题。下一步,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我办将坚持主动靠前、前瞻布局,着力推动法治建设实现从“被动跟进”向“主动引领”、从“健全体系”向“释放效能”的转变,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系统谋划与动态优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紧密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现代化需求,启动法规制度体系的系统完善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中长期方案,着力优化“1+X+N”制度框架。聚焦基层治理、职责管理、开发园区激励、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有计划地制定或修订一批关键制度,将改革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期稳定的规则。同步推进法规制度的常态化清理、评估与更新,强化法规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深化法治素养提升与专业化能力建设。构建覆盖全员、精准施教、学用结合的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打造“法规学习日”等特色学习平台,与业务研讨深度融合,围绕机构编制核心法规开展案例教学和专题研讨。健全处室及市(区)常态化学法机制,适时编发学习资料,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与全员系统学相结合。将法治内容作为干部业务培训的必修课,鼓励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多样化学习,持续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全面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 三、构建更加精准高效的普法工作新格局。紧扣即将开展的“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更具针对性的普法工作方案。将普法环节有机嵌入机构编制综合评估、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等业务链条,在业务办理中同步进行精准政策解读,实现普法与履职同频共振。创新宣传方式,探索围绕机构编制领域重点法规制度,更新编印更加案例化、通俗化的法治作品,增强宣传的吸引力与覆盖面,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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