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工作,推动互联网政务应用统筹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协同化监管。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出台《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实施方案》,加强互联网政务应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泰州市《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关于互联网政务应用管理的职能分工,完善工作体系,强化责任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市委编办具体负责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开办主体身份核验和名称核准、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机构线上监管和网上服务。 二是注重高效集约。建立互联网政务应用建设可行性评估制度。市委编办围绕各部门职责职能,从功能聚合等角度参与项目论证。会同数据局建立政务应用建设备案制度,强化集成管理,对于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服务内容,综合部门职能、资金来源、项目进展等因素,统筹组织整合迁移,防止同质化。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政务应用程序上线流程,要求主办单位按要求履行开办主体确认、网上名称申请和ICP备案等手续,并在首页上以醒目方式标示主办单位和ICP备案编号。明确政务应用命名规则,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要求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实体机构名称。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履行监测监管职责,建立政务应用白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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