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立足发展求实创新 多管齐下赋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信息来源:海陵区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4-07-23 09:11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实现“幼有所育”列为民生“七有”之首,提出要“办好学前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针对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海陵区委编办积极统筹协调机构编制资源,通过延伸职责范围、探索人员供给新模式等方式,多管齐下赋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拓宽供给渠道,筑牢优质普惠“压舱石”。聚焦区域发展规划和人民群众需要,对区域人口动态变化趋势、幼儿园学位需求和现有幼儿园机构数量、结构及分布状况等情况开展摸底调研,统筹规划幼儿园建设。近三年新建并启用泰州市稻河、迎春、润泰等8所公办幼儿园,核定相应编制,确保运转有序。将“集团化”办学作为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挥区内优质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当前,海陵区共设置公办幼儿园22所,形成泰州市幼儿园、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等5所紧密型教育集团以及以泰州市九龙镇中心幼儿园为首,涵盖泰州市里华幼儿园、泰州市大冯幼儿园等农村学校在内的1所联盟型教育集团,“教育集团”如雨后春笋般纷纷亮相,以更多“家门口的优质学校”来满足居民的教育需求。

赋能人员管理,提升优质普惠“软实力”。深度推进“区管校聘”,打破城乡、学段、校际等壁垒,推动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建立完善教师选拔、交流、竞争等机制,做到有增有减、有上有下,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常态化合理有序流动,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创新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2022年底,编办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的意见》,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骨干人员核编+普通教师备案+辅助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为学前教育教师补给开出了新赛道。明确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同工同酬,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先批再用、从严控制的原则,近两年共安排备案制教师招聘计划50名,有效缓解了公办幼儿园编制困境。

强化服务保障,跑出优质普惠“加速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关文件要求,将泰州市实小附幼、朱庄附幼、儿教中心等3所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调整为“为学龄前儿童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扩大招生范围至3周岁以下婴幼儿,进一步规范托幼一体园登记服务,促进机构健康发展。构建托幼一体管理体制,完善与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深入挖掘整合学前教育资源,以“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建园全面开设托班”的工作思路,推进托幼一体化普惠发展。目前全区已有10所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积极发挥了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强化社会资源与教育资源的统筹运用,推动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让托育服务真正成为广大家长与社会放心、安心、舒心的生活照护与保教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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