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强化机构编制法治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编办 发布日期:2025-04-22 17: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编办深入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不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队伍建设,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夯实人才基础。

一是学法为先,以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和实践要求。建立法治思维,组织全体人员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条例》中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有效衔接。运用法治思维,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不断提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依法为要,以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依法履职是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医药高新区与高港区融合管理体制改革后,深入调研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梳理并解决全区20家部门在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等存在的困难问题49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巩固和深化两区融合发展改革成果;全面梳理融合后区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采取“部门梳理+编办审核+个别沟通+司法审查”的程序,形成我区行政权力事项3796项,推进全区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

三是守法为本,以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编制就是法制” 这一重要论断强调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培养人人皆为“执法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制度,把制度规矩落到工作程序上、落到具体事情的办理上。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制度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同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结合起来,真正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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